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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/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申报的通知

发布:24-05-17 08:18:34 | 来源:  | 点击:

教学单位

全院性公共选修课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。为做好学院学期公选课的申报及管理工作,现通知如下

一、申报条件

1.开课教师需有一年以上的教学经验,公选课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,教学资料齐备,每位教师最多开设2个教学班。

2.行政兼课教师通过教学单位进行申报,教学单位交相关材料,教学单位同意,教务处批准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课程申报。申报期限2024520日至202465日。逾期不再另行补报。

2课程审批。每位申报教师通过教学管理平台网页申报公选课操作手册见附件2,并将“授课计划表”、“课程标准”系部院申报情况表”报送系部,教学单位对申报教师的开课资格、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教务处进行审批(所有申报材料交于教学单位存档管理;各教学单位请于65日前把附件1电子版、纸质版上报教务处陈树伟)。

3.课程安排。经审批开设的公选课,在下学期初的公选课相关通知中发布选课目录和课程简介,供学生上网选课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公选课一旦向学生公布,不得退开课。特殊原因确需退开课,须说明停开理由填写停课申请表,经教学单位批准,报教务处备案。公选课不得替换任课教师。退开课两次(含)以上的教师,教务处在下一学年不再接受其公选课的开课申请。

2.下学期公选课周次计划第418周,每门公选课上周课时2节、2学分,上课时间为周一、二、三、四晚上。上课地点等请在相关表中写明(教师在申报时可自由选定上课时间,请认真填写申报表,上课时间以上交的系部申报情况表为准,后期不再调整,实训室设备、软件安装等请自行联系实训室管理员)。

3.线下公选课教学班建议 50 为上限网络公选课教学班建议 150 为上限教务处根据情况适当调整。公选课要适合大多数学生选修,任课教师不得指定学生上课。

4.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加强学院美育教育,构建校本美育课程体系,鼓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《美育》类公选课。

5.鼓励教师申报人文与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艺术与体育、安全与心理健康、创新创业教育、专升本等公选课程,满足学生选课多样性。


教务处

20245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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